各系(院):
根据学院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近期需开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完成2024年底未及时完成的资助工作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由于学生流动及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致使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名单发生变化的单位,特别是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三年级也纳入国家助学金发放,要及时修订名单并汇总上报,以便及时开展相关资助,并于3月24日前做好2025年春季中职(技工)、义教2024年春季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督促2024秋季未办理各类工商银行卡的学生尽快组织办理,2024年秋季学生的助学金通过班主任发放的,保证班主任都如数转发给学生。
3、将2024年高职、中职(技工)各项资助档案的归集整理(包括学生资助档案及开展各类诚信、感恩、励志等活动材料)。
高职学生资助档案:困难学生认定表、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中职(技工)、义教学生资助档案:困难学生认定表(每学年认定一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学期一次)。
二、2025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安排
1、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时一定核对好新生在校情况并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办理中职卡),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做好存档。
由于2025年春季学期中职三年级执行与一、二年级一样资助政策,所以重点做好三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认定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三年级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并收集相关材料,根据困难程度,将申请认定成相应等级,一、二年级学生不需要重复申请、认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同时,以前中职锡盟户籍学生三年级生活费政策废止。
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工作承诺书》于3月24日前签字盖章交资助办。
2、义教阶段学生在2025年春季新转入学的学生,注意学生学籍转入时间,并做好助学金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截止时间3月24日,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免费教育工作承诺书》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于3月24日前签字盖章交资助办。
3、入伍和退役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收集及核对
2025年春季或往年入伍的学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按要求收集国家资助表格Ⅰ及相关材料并做好申请准备;对于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一定要注意“只可补报一年”的规定,涉及2023-2024学年的学费减免目前已过申报期,其他按要求收集国家资助表格Ⅱ及相关材料做好申请准备。
4、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于4月4日前提交汇总表及发放明细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5、由于学生流动(休学、退学、违纪等)及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变化致使2025年春季学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学生有变动的,请各单位及时将更改名单提交资助办。
6、开展并做好其他相关资助工作。
附件: 1、义务教育免费教育工作承诺书
2、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工作承诺书
3、(新)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新)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