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2018—2019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优秀班集体”》内党高工函[2019]70号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于5月25日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优秀班集体”活动的评选工作;经过各院、校认真评选、公示,学生工作处严格把关审核,经学院研究同意,推荐我院杨梦琪等65名同学为区级“三好学生”,辛沁芳等10名同学为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杨宇超等31名同学为区级“优秀毕业生”,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17音乐教育大专班和师范教育学院学教CH1701班2个班级为区级“优秀班集体”。
通过开展此次评优评先工作,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优良学风、班风、校风建设,全面实施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自治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