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
2019年秋迎新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关系到每位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新学年开学工作,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资助项目和办理程序
各单位要在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将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切实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心上不起的后顾之忧。资助政策介绍材料和相关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已寄送每一位新生,学生处也为各院(校)准备了资助政策展板(并标注了资助热线),放在新生报到现场,同时要求学生管理人员要详细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
二、统筹安排新生接待工作,通过“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院为迎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开通了“绿色通道”,报到时“绿色通道”不畅而拒绝学生报到入学的紧急性投诉问题,务必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解决” ,要深入学生和学生家庭中做好劝学工作,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学院已简化了“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顺利报到入学。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三、对报到新生做好预警提示工作
在新生入学以及奖助学金发放前后,利用各种手段以及入学教育、班会、宣传栏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和“回租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通过警示教育和案例分析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提倡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倡导勤俭节约。
四、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摸底与认定工作,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1、开学期间,申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新生和老生需提交给班主任老师“贷款回执”,由于今年贷款学生数比往年多,要求各院(校)学生科及时整理上缴到学生处资助办公室进行录入,各院(校)“贷款回执”的上缴必须在规定时间(十·一假期前)内完成,以确保学生助学贷款信息准确和助学贷款及时到账。
2、以班为单位,新生需要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在录取通知书中邮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由于今年困难认定申请执行诚信“承诺”,表中不在需要加盖公章,各班级需把收集整理的贫困证明材料(低保、建档立卡等复印件、贫困证明等)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起归档整理(以备上级检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予以认定汇总,并在9月底前把各院(校)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汇总报送学生处资助办(纸质和电子版),以便学院建立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录入系统,作为学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学院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
3、各院(校)相关资助老师要亲临新生报到现场,做好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