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调动和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体现优老优酬,现结合我院实际,对原试行的《班主任津贴发放试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班主任津贴等级确定。各院系(校)按照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及《班级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对班主任和班级进行的日考勤、周公布、月汇总分数作为计算发放班主任津贴的等级依据。
二、班主任津贴等级划分及比例。根据班主任的考勤、考核分数和班级量化考核分数,以院系(校)为单位每月末将所有班主任的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等(占班级总数的25%)左右),二等(占班级总数的50%左右)、三等(占班级总数的25%)左右),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院学生处审核汇总,学生处每学期末将汇总结果报学院财务处。
三、标准班级原则上30人以上一个单位,专职班主任必须带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班级。
四、班主任津贴标准。
(一)兼职班主任津贴标准。按基础津贴加班级学生人数和班主任津贴等级标准计算发放。其计算方法:
兼职大中专班主任津贴
一等月津贴=30元+学生人数×10元/生
二等月津贴=30元+学生人数×9元/生
三等月津贴=30元+学生人数×8元/生
(二)专职班主任津贴标准。专职班主任津贴,按基础津贴加50人以上学生人数和班主任津贴等级标准计算发放。其计算方法:
专职大中专班班主任津贴
一等月津贴=30元+50人以上学生人数×10元/生
二等月津贴=30元+50人以上学生人数×9元/生
三等月津贴=30元+50人以上学生人数×8元/生
五、其他事项
1、兼职班主任基础津贴每班每月为30元;专职班主任基础津贴每月为30元。
2、整班在校外实习期间班主任津贴不评等级按每生每月3元标准计算发放。
3、班级学生发生严重违纪现象,受记过以上处分(包括记过处分),则当月班主任津贴等级降一个等次(若原来三等只发基础津贴)。
4、班主任实行末等调换制。月综合考勤考核分数在一个学期内均在本院系(校)末等或一学年度累计五个月末等的班主任进行调换,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并将其被调换的结果记入其考评档案,在年内评优、评选、普级、评聘职称时原则上不予考虑。
五、本办法只限于全日制脱产学生班级的班主任,从2007年3月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