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开学初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期,为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确保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做好学生心理帮扶工作,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开学初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27日
二、排查方式:
以班级、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安排,由心理辅导站执行。
三、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
四、具体要求:
1.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心理状态排查工作,即日起建立针对本次心理问题筛查的工作机制,发挥本系(院、部)心理辅导站的功能,对本系、部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进行有效的排查。
2.心理辅导站要积极发挥各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作为心理健康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关注记录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
3.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关注心理健康的动员和专题培训。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参加教育厅面向大中小学班主任开展的线上集中培训——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讲座《润心大讲堂》;组织家长参加家校社协同共育节目《周五家长汇》。
五、工作层次:
1.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根据观察班级及宿舍情况,填写《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附件1),交至本系(院、部)心理辅导站。
2.班主任通过观察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出的问题言谈、问题思想、问题行为等,对全班学生进行整体和个体判断,通过线上、线下谈话等形式,锁定问题学生,并填写《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状况排查表》(附件2)交至本系(院、部)心理辅导站。
4.心理辅导站老师针对2022心理健康普查数据,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同学,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填写《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附件3),科学深入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
5.心理辅导站老师将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交上来的《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和班主任提供《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状况排查表》,结合自己对本系、部学生整体情况的观察、与班主任的交流、与学生的沟通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本系、部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其中将锁定的重点关注学生情况填入附件中的表格,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务必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注:电子版不可网络传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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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