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学院开设了“绿色通道”。可以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包括:
(一) 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无法申请助学贷款及户籍所在地低保补助等资助项目的特困生;
(二) 申请了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但是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疾病等)导致的特殊困难学生。
需要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在开学报道时向所在系(院)学生科提出申请(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各系(院)需核实学生情况,并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填写《8455线路检测中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1)统一报学院“绿色通道”服务站.....学生处资助办审批后,学生可暂缓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新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到各系(院)学生科统一登记汇总(附件2)。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开通了网上申请,回执校验码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了贷款学生,学生可将回执校验码及贷款金额通过拍照片微信或贷款短信形式转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汇总给系(院)学生科,系(院)学生科做好汇总即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自己留存。
2.老生也可将回执校验码及贷款金额通过拍照片微信或贷款短信形式转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汇总给系(院)学生科,系(院)学生科只需做好统一登记汇总相关信息(附件2)即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自己留存;
3.办理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由平安银行作为代理结算机构,因此部分新生可能误以为自己办理的是平安银行的助学贷款,并将贷款信息误填到区外其它商业银行的汇总表中(附件4),请各系(院)注意核对。
4.申请了助学贷款以后,因自身原因放弃贷款的学生务必本人手写“自愿放弃贷款说明”并签字上交,系(院)在汇总中备注。
(二)中国邮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内蒙古自治区)
1.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新生办理了中国邮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将《贷款受理证明》(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上个人中心-合同资料下载)通过拍照片微信或贷款短信形式转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汇总给系(院)学生科,各系(院)学生科统一登记汇总(附件3),《贷款受理证明》学生自己留存。
2.老生只需将《贷款受理证明》通过拍照片微信或贷款短信形式转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汇总给系(院)学生科,系(院)学生科做好统一登记汇总相关信息(附件3),《贷款受理证明》(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上个人中心-合同资料下载)学生自己留存。
3.办理了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其他省市的中国邮储银行助学贷款的,需要将信息填在区外其它商业银行统计表里(附件4)。
4.申请了助学贷款以后,因自身原因放弃贷款的学生务必本人手写“自愿放弃贷款说明”并签字上交,各系(院)在汇总中备注。
(三)区外其他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对于办理了区外其它商业银行(不含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老生,各学院需登记汇总相关信息(附件4)。
2.需要学校盖章的区外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请各系(院)汇总后到资助办统一办理。并在汇总表“备注”中写明:需盖章。
三、具体要求
各系(院)需积极开展“绿色通道”及各类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各系(院)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表(附件2、附件3、附件4)于2023年9月25日前尽快陆续交于学生处资助办(行政楼2015室),由学生处资助办录入贷款回执。
联系人:胡艳婷 电话:18004795222
1、202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8455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登记表
3、8455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中国邮储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登记表
4、8455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度区外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