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依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教育局 人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锡财教〔2023〕634号)号文件分配的名额要求,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研究现就2022-2023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职国家奖学金在中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中评定。
二、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标准:每人6000元;2022-2023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拟评推荐2名。
四、评审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五、评审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高质量完成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2、精心组织,有序开展
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等工作,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
3、规范填报,按时报送
今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建设了国家奖学金网上评审系统,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行线上填报和线上评审,为做好衔接,稳步推进,将采取线下纸质报送和线上通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并行方式,线上填报和线上评审具体要求及培训事宜另行通知。纸质报送要求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参考项目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4),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统一使用《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纸质版签名处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不得千篇一律、过于简单;(3)纸质版推荐人和年级(专业)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或签名。“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4)日期一律手写;(5)除上述四项外一律机打。
“申请理由”栏日期、“推荐理由”栏日期、“年级(专业)意见”栏日期,以及“学校意见”栏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学生审批表上的公示时间应达到规定的5个工作日。因审核不严上报材料出现错填、漏填信息情况的学校,要写出说明由学校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报送要求
1、填写《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所有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拟获奖学生需提交成绩单、综合测评排名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按序进行编号。
2、填写《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提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中的名单次序与《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办。联系人:塔娜,电话:0479-8261356
附件:1.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
2.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