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校):

     为园满完成本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现对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关于放假、开学日期等相关工作的说明

1、2016年1月18日学生全部离校,学生离校时到班主任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到家后向班主任报平安。要求各系(院、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及路途安全教育工作。

2、2016年2月27-28 日学生返校报到,28日上晚自习;全体班主任召开班委会,安排部署本班级、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

3、2016年2月29日学生上早操、搞晨扫、并按时上课。

4、根据财务处规定,学生返校后到各系(院、校)交费处,交纳相关费用。

5、各系(院、校)自行购买学生火车、汽车票,有疑难问题学生处给予协调。

二、关于放假之前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晚自习检查、考勤工作。值班人员按时查清缺席学生去向。

2、进一步加大学生宿舍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丢失衣物、钱财和夜不归宿现象。

3、进一步加大学生半封闭管理工作。要求全体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外不得擅自外出。

4、严禁对个别学生在校园内外吸烟、喝酒、违纪违规现象。

5、各系(院、校)要做好学生放假之前的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及公共物品的管理工作。

6、各系(院、校)放假时把教室、宿舍门窗关好并桌椅摆放整齐,室内外卫生打扫干净。

要求各系(院、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并对加大以上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生处全程跟踪,督查、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