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各系(院、校)心理辅导站:

为了了解2016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并建立新生心理档案,进一步完善我院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处决定对2016级新生进行心理普查。

相关事宜:

1.     时间安排(注:以下时间含学生信息核对时间)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30日

2.  方法:登陆以下网页进行操作http://10.3.33.29/psy/login.aspx(瑞格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3.  使用问卷:症状自评量表(SCL90)

4.  结果反馈:各系(院、校)将普查结果进行分析后反馈给心理咨询中心,并对筛查出的心理高危人群从速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将辅导记录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中心。

5.  请各院(系、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每一个学生参加测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新生心理普查率必须达到100%,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附件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