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补充规定

根据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具体情况,并解决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规定。望各系(院、校)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1、舍管老师每天最晚6:30之前把宿舍楼内学生全部清理。并把宿舍楼大门锁好;

2、中午11:30开门,课间操不开门;

3、下午14:30 锁门 —— 16:20开门;

4、晚上19:30锁门  —— 21:00开门;

5、21:30锁宿舍楼大门,9:40开始就寝;

6、没有课的学生到图书馆、阅览室,在各自教室自学;

7、住校生确有特殊情况(生病等)跟班主任请假,系(院、校)学生科负责人签字盖章之后交到舍管老师,方可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