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长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各院、校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统一规定于4月28日-5月6日放假,各院、校4月27日之前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全体学生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准参加各类非法组织和活动。

二、“5.1”假期回家的学生到班主任处办理离校手续,要求学生乘坐火车(客车)回家,到家后,要向班主任报平安。

三、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每天晚间21:00分之前回宿舍,并办理相关手续。各院、校安排好值班,做好假期学生各项工作,加强对不回家学生的管理、服务和关心帮助工作。

四、以各院、校为单位把留校学生名单统计好并于4月27日下班之前交给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27日晚班主任要到宿舍核实学生请假情况,学生在4月28日离校。

五、学生5月6日返校报到并上晚自习,班主任要到班级核实学生返校情况,并召开班会。

六、各院、校于5月7日上早操、搞卫生,正式上课,5月7日上午10:00时前把学生返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并查找未返校学生原因、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