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
根据学生工作需要,保障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地运转,特制定本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是否召开班主任与学生签订“承诺书”、“七防”(即:防水、火、电、盗、毒、咋骗、发生意外)工作和“厕所革命”为内容的主题班会?
2、是否按要求布置教室?是否教室座椅、物品摆放整齐?是否教室内的卫生及“储藏室”干净、整洁?
3、是否宿舍床上用品及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摆放物品是否整齐?是否存在个别学生从窗口往外泼水,仍废物的现象?
4、是否按规定每天不留死角地做好“晨扫”?
5、是否及时发现,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身心健康有问题学生的疑难问题?
二、督查时间
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1月16日
三、督查措施
1、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督查小组。副组长和成员由各班班长及其他学生干部而组成。全面负责以上工作和班级其他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通报。
2、各(院、校)成立以各单位领导为组长、学生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学生科相关人员(宿舍专职督查人员)、舍管老师、学生管理委员会部分学生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以上工作和各(院、校)其他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通报。
3、学生工作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以上工作和全院其他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反馈、通报。
四、具体程序
1、各班级督查小组每天三次(早、中、晚)督促、检查、整改、通报教室、宿舍的各项工作。
2、各(院、校)督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以上工作和各(院、校)其他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通报。
3、学生工作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全面负责以上工作和全院其他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反馈、通报。
4、听汇报,看记录,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工作。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使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并我院学生工作进一步步入正规化、常态化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