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校:

     为园满完成本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现对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关于放假、开学日期等相关工作的说明

1、2019年1月10日学生全部离校,学生离校时到班主任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到家后向班主任报平安。要求各院、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及路途安全教育工作。

2、2019年2月23-24日学生返校报到,24日上晚自习;全体班主任召开班委会,安排部署本班级、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下学期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2019年2月25日学生上早操、搞晨扫、并按时上课。

4、根据财务处规定,学生返校后到各院、校交费处,交纳相关费用。

5、各院、校自行购买学生火车、汽车票,学生工作处宏观协调,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二、关于寒假放假之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做的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晚自习检查、考勤工作。值班人员按时查清缺席学生去向。

2、进一步加大学生宿舍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丢失衣物、钱财和夜不归宿现象。

3、进一步加大学生半封闭管理工作。要求全体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外不得擅自外出。

4、各院、校要做好学生放假之前的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及公共物品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如有损坏的地方找出责任人维修,如找不到责任人集体赔偿。

5、各院、校放假时把教室、宿舍门窗关好并桌椅摆放整齐,室内外卫生彻底打扫干净。

要求各院、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并对加大以上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生工作处全程跟踪,督查、检查、通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