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内党高工函【2019】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和本科生。“优秀班集体”评选范围为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6、被评为学院级“三好学生”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院、校团总支、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学院团委、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关系,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学院、院、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因出色工作获得相关表彰奖励及荣誉称号。
6、被评为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
(三)“优秀毕业生”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典型事迹、是青年学生求学、立德、修身、成才的学习榜样、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在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学术科技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果的、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取得重大学术科研成果、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影响;
3、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和带动作用的;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和带动作用的;
5、在校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全面发展等方面实现自我突破和超越、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的。
6、被评为学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
破格条件: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求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优秀班集体”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和谐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心理气象;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在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的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注重学风、班风建设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较高、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配合学院工作、参加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荣获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纪违规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劣迹生、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参评。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各院、校具体操作,成立各院、校领导为组长,学生科、教务科、团总支、学生自律委员会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选小组。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指标占各院、校本年度名额。
四、推荐名额
名称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班集体 |
医学院 |
20 |
1 |
9 |
1 |
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学院 |
5 |
1 |
2 |
1 |
机械与电力工程学院 |
12 |
1 |
5 |
1 |
蒙古语言文化与艺术学院 |
2 |
1 |
1 |
1 |
体育学院 |
2 |
1 |
1 |
1 |
马头琴学院 |
无 |
1 |
无 |
1 |
师范教育学院 |
10 |
1 |
4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1 |
1 |
1 |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
3 |
1 |
1 |
1 |
马术学院 |
无 |
1 |
无 |
1 |
影视学院 |
1 |
1 |
无 |
1 |
航空学院 |
2 |
1 |
无 |
1 |
五、上报时间
各院、校务必于2019年5月27日前评出并在各单位公示3天,5月29日10:30前将登记表(纸质一式2份)、花名册(纸质、电子版各1份)和公式结果一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附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2:“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附3: “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8455线路检测中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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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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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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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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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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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系、年级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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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何种奖励 在校期间何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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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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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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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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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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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为自治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请在标题明确推荐类别,A4纸正反面打印。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学校存档,一份由教育厅、团委盖后,
由学校存入受表彰的学生本人档案。
附件2
8455线路检测中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学校: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院(系) |
年级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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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类分别建册
附件3
8455线路检测中心“优秀班集体”申请表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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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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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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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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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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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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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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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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