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校:

     为园满完成本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现对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关于放假、开学日期等相关工作的说明

1、2019年12月31日学生全部离校,学生离校时到班主任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到家后给班主任报平安。各教学单位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向学生强调要严格执行到家报平安制度;宣讲有关安全知识;坚决杜绝学生私自包车回家或返校;特别提醒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和观念,注意交通、游玩安全,注意甄别形形色色的骗术和贷款,避免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

2、2020年2月22日-23日学生返校报到,23日上晚自习;全体班主任召开班委会,安排部署本班级、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

3、2020年2月24日学生上早操、搞晨扫、并按时上课。

4、根据财务处规定,学生返校后到各院、校交费处,交纳相关费用。

5、有春季新生的各院、校做好迎新生工作。其它报到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关于寒假放假之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的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晚自习检查、考勤力度。值班人员按时查清缺席学生去向。

2、进一步加大学生宿舍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出现丢失衣物、钱财和夜不归宿现象。

3、进一步加强学生半封闭管理工作。要求全体学生按照规定进出。

4、各院、校要做好学生放假之前的教室、宿舍、环境卫生及公共物品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如有损坏的地方找出责任人维修,如找不到责任人集体赔偿。

5、各院、校放假时把教室、宿舍门窗关好并桌椅摆放整齐,室内外卫生打扫干净,整洁。

要求各院、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相关部门及班主任会议,认真落到实处。并对加大以上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本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生工作处对以上工作全程跟踪,督查、检查、通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