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有关部门反映和相关领导指示,确保学生及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贯彻执行。
一、存在问题
1.学生中存在破坏铁丝围栏现象。
2.学生中存在跳院墙现象。
3.学生中存在在校园内吸烟现象。
二、采取措施
破坏公共财产(铁丝围栏)者,按相关规定照价赔偿。同时,对破坏公共财产、跳院墙、校园内吸烟(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者,给予全院实名制通报,并视违者态度、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