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教学单位男生宿舍的通知
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对以下教学单位男生宿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北校区8号学生公寓楼机械与电力工程系男生全部搬入7号学生公寓楼。
二、原7号学生公寓楼通用航空系、成吉思汗电影艺术系、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部男生搬入8号学生公寓楼3层。通用航空系使用12间宿舍、成吉思汗电影艺术系使用5间宿舍、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部使用6间宿舍。
三、8号学生公寓楼汽车系男生不做变动,使用1-2层宿舍。
四、具体要求
望搬迁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亲临指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安全有序。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