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做好2021年我院高职高专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6〕1589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财教〔2016〕1586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6〕1588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1〕509号)号文件分配的名额要求,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通知。望各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在全院全日制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
二、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每人4400元,二档为每人3300元,三档为每人2200元;
三、报送各种材料及说明:
1、各单位需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名额,严格进行评审工作。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后,报请系(院)资助小组把关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8日前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Excel表格电子版、纸质领导签字公章版)、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及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资助办2015室,随后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做审定。 (联系人:胡艳婷,电话:0479-8261356)
2、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名单在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中产生,班级评议结果报请系(院)资助小组把关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9月内把国家助学金(Excel表格电子版、纸质领导签字公章版)、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资助办2015室。 (联系人:胡艳婷,电话:0479-8261356),高职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需认真做好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的审核归档工作,已备查验。
3、评审中需要的各类表格请在QQ、微信工作群文件中下载。
四、评审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五、评审要求:
1、同一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同一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3、同一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同时申请两项资助的学生名单必须报请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5、2021级新生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在新生报到学生中进行,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进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6、2021级新生中升入的五年连读学生不在此次评审范围内。
7、2017级、2018级三加二(本科)学生由于学籍关系问题不在此次评审范围内。
8、各单位涉及的高职扩招学生按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附: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分配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0日
附:
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分配名额
序号 |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档国家助学金 | 二档国家助学金 | 三档国家助学金 |
1 | 医学系 | 3 | 104 | 196 | 577 | 195 |
2 | 机电系 | 1 | 38 | 69 | 205 | 66 |
3 | 草蓄系 | 1 | 42 | 85 | 252 | 83 |
4 | 艺术系 | 1 | 14 | 28 | 85 | 27 |
5 | 体育系 | 1 | 12 | 23 | 57 | 22 |
6 | 师范系 | 2 | 59 | 116 | 309 | 114 |
7 | 马头琴学院 | 0 | 1 | 2 | 6 | 2 |
8 | 经管系 | 1 | 21 | 33 | 98 | 31 |
9 | 信息系 | 1 | 21 | 33 | 100 | 30 |
10 | 航空系 | 8 | 15 | 46 | 15 | |
11 | 电影系 | 4 | 8 | 23 | 8 | |
12 | 马术系 | 3 | 5 | 16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