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班级、宿舍、 心理健康文化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

2021年积极开展“班级、宿舍、心理健康文化节”各项内容,并基本结束。现将有关工作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先进班集体”:符合“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按15%比例上报(行政楼2013室)。

2.“文明之星”:符合“文明之星”条件,原则上各单位各1名,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以多报,条件达不到的单位可以不报(行政楼2013室)。

3. “党员示范宿舍”:按照评选要求上报院团委(行政楼3005室)。

4.“金星级文明宿舍”:按本单位在校生男、女宿舍总数的5%比例分别上报(行政楼2004室)。

5.“银星级文明宿舍”:按本单位在校生男,女宿舍总数的10%比例分别上报(行政楼2004室)。

6.“文明宿舍”:按本单位在校生男、女宿舍总数的15%比例分别上报(行政楼2004室)。

7.“心理健康文化节”: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行政楼8019室)。

二、评选条件

在校1年以上班级、宿舍、学生中产生(不包括实习班级、实习生宿舍、实习生)。

二、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23日之前。

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并在各单位公示3天之后,以文字形式各单位学生工作科、相关领导分别签字,并按时上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