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分院属各研究所:
2019—2020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锡林郭勒分院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参加申报的有来自全盟旗市党政机关及大专院校等共计15项课题,经自治区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有10项课题通过,予以立项,请课题主持人带领团队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一、立项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要以深入调查、分析、研究获得的结论、观点和方法为基础,以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为重点,突出前瞻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研究数据事例要详实可靠,研究方法运用科学,表达论述逻辑清晰,研究内容及观点详实并有所创新。
3.内蒙古社科院锡林郭勒分院2019—2020年度课题完成时限为半年,成果形式为A.研究咨询报告B.论文。
4.院内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院外课题经费自筹。经费的拨付方式采用报账制。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小型会议费、印刷费、管理费等。
二、立项时间和程序
2019—2020年度课题立项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向立项申报人发放《立项通知书》。不设中期验收,一律以最终研究成果参加结题验收。
三、结项材料报送方式
1.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锡林郭勒分院2019—2020年度立项课题,请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报送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课题结题实行纸质材料与电子邮件报送并行的方式。
纸质材料包括:《结项报告》(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论证活页》各1份,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高于9%。《结项报告》及《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字体选用方正仿宋简体3号字。《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纸质材料送至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1号8455线路检测中心行政楼社科分院8009室,联系人乌兰图雅,电话8110921。
电子版材料包括:《结项报告》、《论证活页》、查重报告各一份,发至E-mail:nmgskyxlglfy@163.com。
经过评审通过结项的课题,在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锡林郭勒分院门户网站(http://rm.xlglvc.edu.cn/index.php?siteid=106)公示,发放《结项通知书》。
四、附件
附件1.《内蒙古社科院锡林郭勒分院2019—2020年度课题立项汇总表》
附件2.《结项报告》
附件3.《论证活页》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锡林郭勒分院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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