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锡职院育组发【2020】18号 签发人:武喜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13号文)”及自治区和盟级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关于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学院拟于5月15日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武喜春
成员:刘红伟 金花 徐淑芳 冯永军 香蓉
办公室成员:奥兰 巴达马其其格
二、审核范围
所有中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答辩审核安排
(一)以系(院、校)为单位,采取现场汇报、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汇报人:各系主任(或主管教学主任)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
参加人:专业所在单位的主任、分管教学主任、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骨干教师。
请以上人员按规定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答辩汇报程序
1.二级教学单位主任汇报
汇报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包括工作的组织、论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可使用PPT汇报,时间30分钟以内)
2.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汇报
每个单位先汇报高职专业,然后再汇报中职专业,按顺序分别汇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以及他们之间的支撑关系,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对接国标以及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情况。要去使用PPT,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答辩
专家质疑,汇报人答辩。时间在15分钟以内。
4.专家组评议
根据各专业的工作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按照百分制评定各专业的成绩,并对专业的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答辩地点及时间
地点:行政楼5001
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审核要求
(一)培养目标。各专业要依据服务面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相应行业发展趋势所需的新知识与能力及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明确。
(二)毕业要求。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接岗位(群)入职要求和职业发展适应性,认真梳理主要就业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细化毕业生应该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可测,突出本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三)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科学合理(最好能画出课程结构图),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应基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融入有关国家教学标准要求,融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接、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融通的结构化课程体系,强化对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支撑。
(四)学时分配。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各学期的课程课时分布均衡,高职周学时不超过26,中职(包括五年连读前两年)周学时不超过30,自主学习学时分配合理。顶岗实习不少于26周,实践学时比例不能低于总学时的50%,选修课程学时不能低于总学时的10%。
三年制高职总学时2500-2800之间,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能低于总学时的25%。三年制中职专业总学时3000-3300之间,其中公共基础课学时不低于1/3,五年连读前两年总学时1900-2100。
(五)格式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格式规范,按照下发要求进行排版。
五、工作要求
1.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的核心工作,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做好人才培养的修订与论证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准备答辩审核相关事宜。本次答辩审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2.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审核的记录工作,综合分析审核小组意见并及时修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时提交。
附件: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时间安排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评分表
教 务 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