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职院办字〔2019〕116号 签发人:特布信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四级值班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证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临时性事务或突发性事件,进一步强化四级值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四级值班”制度
履行学院领导总带班,行政处室轮流值班,学生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24小时值班,各系值班老师夜间进驻学生宿舍值班等“四级值班”制度。
1、领导带班制度
严格坚持学院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每位带班领导是当日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亲自督查值班情况,发现涉及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排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行政处室值班制度
按照学院值班安排,行政处室领导要在岗带班,带领值班人员于当日8:00—次日8:00值班,各行政值班要求全体人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
3、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值班制度
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查。
4、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立足值班岗位、尽职尽责;严禁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值班人员私自换岗,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并将调换后的值班人员向有关部门备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开机状态,确保值班期间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只派学生履行值班职责,必须由值班老师进行认真值班。值班上岗后,要按要求在规定值班室签到,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
二、加强紧急信息上报制度
各单位值班人员在遇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要报告本单位领导、学院行政值班领导、学生处、安全保卫处,由行政值班领导向当日带班学院领导报告,得到带班学院领导的明确指示后,再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要严格信息上报程序,防止越级上报,多头滥报。各系要将学生管理情况及安全情况第一时间报学生处及安全保卫处,由学生处及安全保卫处分别形成《学生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第一时间报所有院领导。
三、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行政责任事故论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
1、值班不能正常履职,贻误时机,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2、值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的;
3、值班时睡觉、醉酒、打牌的;
4、因手机关机造成不良后果或贻误突发事件处置时机的;
5、值班时发现隐患未及时报告的。
四、进一步加强巡查督查制度
各系将值班安排表(含值班地点、固定电话、值班人、手机号等)报学院督查处,学院督查处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形成《督查通报》报学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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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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