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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育人】8455线路检测中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

8455线路检测中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原则性意见

锡职院育组发【2020】49号        签发人:武喜春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育教学中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国家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的实际需求,现就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包括专业目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对接有关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鼓励高于标准、体现特色,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五)坚持适应需求,服务产业发展

以专业调研为基础,主动适应内蒙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以优势和特色专业为核心,强化相关专业群建设。及时跟踪产业最新技术发展,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实现专业群与产业链、专业与岗位、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有机对接,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教研机构、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特别是本专业师生(尤其是本专业毕业生且从事与本专业关联度较高工作的毕业生)意见,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的全过程,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要求、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七)坚持科学规范,促进开放共享

方案制订流程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适当兼顾前瞻性,文字表述严谨,体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教学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具有可操作性;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注重提炼打造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地方特色、国际水平,在国际交流合作中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建共享。

三、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招生对象、入学要求、修业年限、学历、类型、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继续专业学习和深造建议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各教学单位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办学特色和专业发展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专业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规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是各专业学生均需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公共基础课必须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从课程的设置到课程内容的设计都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专业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制订课程标准,充分体现专业的针对性和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异性。

专业课程是支撑学生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掌握相应专业领域知识、能力、素质的课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应基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强化对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支撑,融入有关国家教学标准要求,融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技能,注重与职业面向、职业能力要求以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对接。

(三)合理安排学期、学时、学分

三年按6个学期安排教学,除第1学年的第1学期为18周,第6学期为18周外,其他学期均为20周。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学分由教务处统一计算,全校各专业保持一致。

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控制在3000~3300,五年连读前两年总学时数控制在1900~21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控制在2500~2800,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中、高职选修课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高职专业周学时一般不低于22学时,在校期间平均周学时在22-26学时/周;中职专业和五年连读前两年周学时一般不低于26,在校期间平均周学时在26-30学时/周。

课程按实践学时的占比分为三类,没有实践学时的课程为A类课程(纯理论课),只有一部分实践学时的课程为B类课程(理论+实践课),全部为实践学时的课程为C类课程(纯实践课)。在人才培养方案进程表中分别以A、B、C进行标识。A类和B类课程一般16学时计为1个学分,C类课中的集中实训课程周计28学时,计1学分,军训、入学教育、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社会实践周计26学时,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2舍3入,7舍8入),三年制中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20学分。

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学时分配包括总学时、课堂面授学时、线上学习学时、自主学习学时,总学时是按每门课程的总学时累计,线上学习学时、自主学习学时包含在总学时中。

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中确定学时,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由各学院、各专业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确定。

除了医药卫生大类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建议第5学期理论教学不超过12周,4周专业综合实训,课程名称为“****技能综合训练”,课程要求与该专业社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一致;4周毕业设计(论文);在第6学期安排16周顶岗实习,计16学分。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50%。

专业课的学分、学时在保持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各门考查课及选修课学时包括考试时间,其他考试课程由教学单位组织进行,考试时间由教务处进行统一安排,每学期学院统一抽查部分考试课程作为全院统考课程。

(四)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由学校统筹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包含公共基础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公共基础选修课主要体现艺术素养、人文素养、科技素养教育的内涵,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健康教育、美育课程等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的开设见附表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安排表(高职)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学分

学时分配

周学时

开设

学期

备注

总学时

课堂

面授

线上学习

自主学习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B

3

48

28

12

8

2

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B

4

64

48

8

8

2

4

2

单双周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A

2

32

32

0

0

2

3



形式与政策

A

1

16





1-4

讲座形式


大学英语(Ⅰ-Ⅱ)



120

120

0


4

1-2



大学体育Ⅰ-Ⅳ

C

4

124

124

0


2

1-4



大学语文

B

2

32

28

0

4

2

1或2

医学、师范第1学期,其他第二学期


信息技术基础

B

3.5

56

52

0

4

2

1或2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B

2

32

12

20

0


1-5

 3次讲座

线上+专题讲座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

B

2

32

12

18

0


1或2

线上+线下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B

2

32

28

0

4

2

1或2

医学、师范第1学期,其他第2学期



军事理论

B

2

36

16

20

0


1

线上+线下

小计

33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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