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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9日上午,学院对 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核实,此次共有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被系统随机抽取成为2018年抽查核实对象。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特布信,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李智清参加随机抽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狠抓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使其成为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按照10%的比例,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核实对象,对干部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对漏报或瞒报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等处理,对情节较重或涉嫌违纪的,将追究纪律责任。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具体表现,如实报告的意识不断增强,切实维护了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