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基本信息
2024年度高职教
8455线路检测中心章程
8455线路检测中心高等职业教育质
2023年8455线路检测中心教育质量
845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
8455线路检测中心高等职业教育质

845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学院 


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特制定


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资金)是有中


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用于提升高校思


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资金。


第二条 思政专项经费使用主体。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


第三条 思政专项经费列支标准。按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每生不低于30元列


支,用于教师学术交流和实践研修。


第四条 思政专项经费承担的具体任务:


    1.按上级的文件精神,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学术交流会、研讨会议、聘


请专家做教师培训、聘请特聘教授、教师实践研修、红色教育、课程建设、


各类教学竞赛等。


2.学生红色参观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在学院年度经费预算中


单列。凡未经批准列支的内容,不能申报列支。


第六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及适用范


围要求专项专用,不得挪用。遵循“专款专用、统筹安排、加强管理、规范


使用”的原则进行。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


等支出,不得用于除国家规定外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 思政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


府采购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凡使用思政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国有资


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思政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应当


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  提高思政教师和辅导员待遇。设立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专项岗


位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年10000元,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


工资总量,严格经费管理,体现激励导向。

 

                                    8455线路检测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