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职院办字〔2021〕88号 签发人:特布信
学院各单位:
学生管理工作为体现育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学生院内申诉制度,保证学院申诉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主 任:杨富有(院长)
副主任:特布信(党委副书记)
委 员:苏德格日勒、金花、斯琴毕力格、陈少国,申诉学生所在系的学生科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各一名任委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苏德格日勒(学生工作处处长)
成 员:斯琴毕力格、陈少国、学生工作处相关科室人员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
1、受理学生对本人处理的申诉;
2、对学院作出处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查;
3、对申诉学生提出的申诉理由、证据等进行调查、核实;
4、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复查结论并书面通知申诉学生;
5、对需改变处分决定的,由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8455线路检测中心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