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基本信息
2024年度高职教
8455线路检测中心章程
8455线路检测中心高等职业教育质
2023年8455线路检测中心教育质量
845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
8455线路检测中心高等职业教育质

关于学习贯彻《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研育人】关于学习贯彻《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

关于学习贯彻《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锡职院育组【2020】21号     签发人:那木吉拉其仁

学院各单位:

       根据《8455线路检测中心“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工作开展的要求,为了有效推进学院“科研育人”工程,深入开展优良学风建设,以学风建设带动科研育人,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设优良学风,使广大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术创新与学术繁荣及我院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新修订的《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尽快开展学习活动并保留学习活动佐证材料(如相关活动通知、信息、报道、图片等),以便学院后期检查核实。

附件:《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修订)

 

                       8455线路检测中心科研处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修订)

锡职院科研字【2020】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8455线路检测中心“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锡职院办字〔2019〕111号)相关精神,践行“科研育人”,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设优良学风,促进学术创新与学术繁荣,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对原《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锡职院办字【2011】41号)进行修改完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及原则

       第二条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杜绝学术腐败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的发生,体现以学风为中心的大学精神,营造优良学风环境,以优良学风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书育人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科研育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优良学风建设,以学风建设带动科研育人,通过建设优良学风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第三条 学院学风建设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查处警示、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加强学风建设领导,健全学风建设机构。重视领导和管理,加强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和科研管理部门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作用,对学院学术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同时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评判。

第四章 具体措施

       第五条 制定并逐步完善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相关制度。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和完善《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术道德规范》、《8455线路检测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并把落实学风建设措施的情况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建设和维护学风建设宣传、监督和管理平台。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宣传工作,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科研育人”环节,促使广大师生形成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在学院网站开辟相关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院学风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年度报告等。

       第七条 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通过每年开展对教职工的科研课题申报和立项、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活动资助、科研奖励等的诚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处理。

       第八条 将科研诚信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将学术规范、科研诚信作为师德的基本要求,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聘任、晋级晋职、评比优秀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条 建立公示制度。

       对举报、抽查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违纪行为认真按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第十条 接受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对学术腐败、违纪的人员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强化激励机制,组织评选、奖励学风建设优秀团队和个人。

       第十二条 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在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中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的,予以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对教师立项申请、课题研究过程、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成果鉴定及报奖等科研活动进行必要的诚信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创新学生学习风气培养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引导学生学习风气的正确发展,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优良环境和氛围。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内容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