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国际学生公寓管理人员需24小时轮流值班,班主任夜间值班时间为每天21:30-次日早7:00。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无故缺勤、提前离岗,到达公寓后需及时签到,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全面履行值班职责,按规定时间开关公寓单元门(1、2、5单元)。每天早晨6:00开门,21:45锁门,23:00熄灯。
第二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络;值班期间严禁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国际学生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留学生合理、正确的住宿生活,加强防范,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饮酒、损坏公物、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需先向留学生公寓1单元总值班室汇报,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若发生火灾、重伤等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拨119、110或120,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条、值班人员需指导留学生学生会协助维护留学生公寓秩序。宿舍管理人员负责留学生的编寝工作,管理好寝室备用钥匙。
第五条、宿舍管理人员负责留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及留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应认真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留学生正常生活秩序。舍管人员应抓好留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工作,要求留学生做好“一全、二齐、三净”,即统一床品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需每天早上检查公寓卫生情况,并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第六条、宿舍管理人员应注意防火、放盗,经常巡视公寓楼内外,定期检查宿舍及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阀、电源等是否关好;需教育留学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物品等。
第七条、宿舍管理人员负责人员出入的检查,做到无外来人员、非住宿学生禁入。上课期间,禁止无假条留学生回寝。
第八条、宿舍管理人员负责留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教育学生正常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擅自外出、玩忽职守等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对于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等造成事故或使事态严重的值班人员,将追究责任。学生发生事故,将视情况追究当天值班人员、该生所属院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对外交流中心负责人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