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留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住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高等学校接受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管理
1.所有学生来校学习,在交纳住宿费后凭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居留证等)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学生办理完住宿手续后,根据统一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不得抢占房间,不得损坏或者出售房间内的物品。在住留学生确因需要更换房间或调整床位,须由学生本人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作更换或调整。
2.学生进入房间后,须核对房间物品清单并签字确认。学生离校时清单所列物品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3.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如发现转让、转租宿舍或留宿他人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可对其退宿,并作出相应违纪处理。
4.遵守防火规定,严禁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宿舍及楼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汽油、酒精、火柴、打火机等。对由此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一切损失。严禁乱拉电线,有线电视线和卫星天线。注意用电安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烙铁、电取暖器、酒精炉等加热设备,以防止火灾发生。违反者,上述电器将被没收。如因使用这类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随手关门,出门锁好房间。保管好个人钱财及有关证件,防止失窃。因个人因素宿舍内丢失财务,学校概不负责。房间备用钥匙由宿舍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6.严禁在室内以及楼道喝酒抽烟和辱骂斗殴等不良行为,违者予以警告处分并告知其家人,情节严重者可对其进行劝退。
7.保持公寓内的清洁与安静。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禁止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损坏公共卫生。不得在宿舍及楼道内的墙上乱涂乱画,乱钉钉子悬挂物品。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大声喧哗及播放高音量的音乐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违者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对其退宿。
8.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自行更换家具,不得损坏、拆卸宿舍楼和房间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公物必须照价赔偿。房间内设施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9.公寓楼道及公共场所,不得堆放各种杂物,如有违反,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使用楼道内的公用设施,属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10.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表,按时起床,按时闭灯。
二、卫生及作息时间管理
1.留学生宿舍实行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若房间确系脏、乱、差,公寓管理人员将对留学生进行2至3次的口头警告,直至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2.留学生公寓6:00开门,22:00锁门,23:00熄灯。熄灯后不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违者予以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将由相关部门对留学生出具书面警告或通知留学生离宿。
三、请假手续及出入管理
1.学生不得私自出校门,若有需要,须完成所有请假手续后才能离校。根据学生的请假事由以及天数来决定准假对象。若学生不离开学校所在地,且天数在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监护人在请假条上签字准假;若学生不离开学校所在地,且天数在一天以上,或者需离开学校所在地时,应向监护人领取请假条,写明请假内容后,经班主任以及所在系(院)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学院对外交流中心签字准假。学生务必做到按时按点归校,归校后须办理销假。学生请假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2.留学生须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出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汇报。在外期间,不得出入网吧、酒吧、KTV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得喝酒抽烟,不得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及传教等违反校规以及国家法律的非法活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归校时,不得带入毒品、烟酒、煤气和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者,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遣送回国。
四、安全管理
1. 留学生不得从事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的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留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或扰乱公共秩序,不得进行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校外从事工作。
2.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散发谣言。留学生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的,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院尊重留学生本国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留学生要尊重中国公民的风俗习惯,院内严禁传教及宗教集会等活动。
4.留学生如有来访者,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寓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无证件者不得进入留学生公寓。亲友如需在留学生公寓留宿,必须事先经公寓负责人批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对外交流中心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