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概论
第一章程知识产权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记忆并理解知识产权的范围;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并懂得运用这一基本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考核中不作要求。因为至今我们对知识产权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它是一个新新学科,对一个有不同争议的概念在考核中不作要求。我们考核是已有固定概念。
二、 知识产权的范围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所规定的范围。
2、《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规定的范围。
这两个范围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因此作为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说,已经涵盖了上述两个公约所界定的范围,我们要两个公约所界定的范围都应掌握。
三、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2、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它具有以下特征:
(1)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
(2) 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限制(地域性)
(3) 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还要求大家对这几个特征的内涵进行了解。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了解和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明确和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功能)。
一、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二、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1、中国已经制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中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三、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
要求大家理解并掌握,作用在教材上明确了三条,我们要通过知识产权理论的学习对于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要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真正掌握它的作用。而不仅仅是教材中所告诉的几条。因此在作业当中也要求学生至少答出四条。
第二编商标法
第一章商标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并记忆商标的概念、种类;了解并掌握商标的功能,并懂得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这章是商标法的重点章节,学习这章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商标,商标有哪些种类。作为商标的种类重点是商标是如何划分种类的要求大家掌握。对于一些重点的划分,商标法里也明确规定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护商标等概念要求大家在学习中要掌握。作为商标的功能实际上也是商标的作用,这里我们要求大家不仅掌握而且还要会运用,当然这种运用也包括前面商标的分类和内容的运用。
因为在我们的前面一些考试和作业中,有一问题:一个公司注册一个商标以及如何保护。对于商标的保护无疑采取联合和防商标,这是对于理论的意义。
第二章商标保护制度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商标保护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了解中国商标法的制定和修订的主要内容。
要求大家了解商标法最早由哪个国家创使的,我们国家最早什么时候以及我们这次新修改的商标法在哪些方面作了突破,增加了新的规定。
第三章商标权
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并记忆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了解取得商标权的原则和途径;理解并记忆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这里我们涉及到首先是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这是大家要必须明确的。其次是商标权的内容也就是商标所有人有哪些权利,如专用权(独占使用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所有权、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第三,作为商标权的原则包括: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什么样的注册原则。要求大家掌握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这是大家要了解的。第五,对于终止的情形也要求大家了解。
第四章商标注册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商标注册的原则和条件;掌握商标国内注册和国际注册的程序。
我们首先要了解商标注册的原则:自愿注册和全面注册。我们国家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对少数商品实行强制注册。
对于商标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大家必须掌握的,这里不仅要掌握商标注册的基本条件,如: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消的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同时,里面的具体内容也需要了解和掌握。
关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大家了解一下对于商标申请所要注意的问题。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要掌握。1、我们国家商标注册审查和核实的原则;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核实以及如何提出商标意义,它的期限问题。
商标核准注册的手续。
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
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了解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明确注册不当商标的概念,了解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的程序。
大家一方面要了解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以及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是什么?其次是能够运用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
明确注同峭当商标撤消制度的意义以及撤消注册商标的定义和程序。还要求在家掌握你能够明确注册商标的争议和注册不当商标的区别。这里实际上有这样的问题:我们作为商标争议是由权利人提出的,他认为注册商标侵犯了其权利,而注册不当商标是由于主管机关的疏忽致使不应当注册的商标予以了注册,这样是他们的本质上的区别。从上面讲的商标意义至商标争议到注册不当商标,都是属于对商标权的保护,并且通过各种程序使权利人的权利可以有排他性。
第六章注册商标的续展与利用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明确注册商标续展饿含义和程序;领会注册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意义,并懂得签定商标转让合同和商标许可合同。
作为注册商标来说,这一章是非常重要的,也具有实践意义。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要继续对他进行保护产生了续占问题。当然从法律规定从深层次说还有问题。如商标法规定,商标应该在到期之前六个月进行续占,如果未续占的,到期之后六个月还可以申请续占补办手续。这时就出现问题了,如商标的有效期过了一个月当事人还没有申请续占,如果说有人使用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吗?另外于于商标的转让和许可,转让意味和商标主体的变更;而许可是权利许可他人在某一地区、某一范围、某一时间内使用。这是两者的不同,我们在使用时注意哪些问题是大家要明确的。
第七章商标管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商标管理的概念、意义;明确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明确商标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八章商标权的保护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保护商标权的意义和方式;明确并记忆商标侵权行为的界定和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明确并掌握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措施。
大家要主要注意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我们的教材虽然是今年5月份出版的最新教材,但是在今年的4月我们国家又颁布了驰名商标的认定管理办法,这一新的规定未能反映到教材中去,所以我们的教材在关于驰名商标的问题上还是使用了过去的说法。也就是说驰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在辅导当中给大家进行了专题的答疑辅导。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们的专题答疑和辅导。以了解变化,而不能够按照教材来掌握这一内容。
第三编专利法
第一章专利与专利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专利的概念和专利权的特点;了解我国专利法的制定和修改情况。明确我们国家专利法的功能或作用。
第二章专利权的客体
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授予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掌握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同时对发明专利的不同种类大家也应当掌握,同时对于每一个客体的特点也是要求大家予以掌握的。
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并理解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掌握并理解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是类似的,而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有明确的区别,所以要单独掌握。当然对于他们本身实质性条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但两者要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对于发明专利要求更为严格,因此我们对于三个实用性条件都要求理解和判断地标准以及他们的实际应用都要求掌握。
第四章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在中国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申请人的资格);明确在中国享有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主体)。
大家明确专利发明谁有权去申请,谁能够享有这个权利。
第五章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明确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专利权享遥权利:独立实施权、转让权、许可他人实施权、专利标记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大家要明确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权利。发明专利归单位所有发明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人的义务、交纳年费以及其它的义务。
第六章专利申请与审批程序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了解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
对一过章,专利申请的原则是重点,对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以及专利申请的复审的程序大家必须明确。而且新修改的专利法也有所变更,就是由专利的复审委员会作为终局裁定改为了司法终审。这些是要求大家予以明确的。
第七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专利权的期限;了解专利权终止的原因和情形;明确专利权无效的理由、程序和法律后果。
在期限里大家明确发明专利是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都是从申请日期算。专利权的终止要了解原因和内容。专利权的无效要了解概念和无效宣告的理由以及无效请求的时间和条件以及它的程序。
第八章专利权的保护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了解法律对专利权的限制;明确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专利管理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专利管理机关及其职责;明确企业专利管理的重要性。
第十章专利代理制度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及其职责;了解我国专利代理人的业务内容。
第十一章专利文献
学习目的与要求:明确专利文献的概念及专利文献的作用;了解专利文献的检索和我国专利文献的使用。
第四编 著作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因创作和使用、传播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保护制度最早可以追溯道16世纪的欧洲。英国议会于1709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三、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关系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这三个原则也体现了著作权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第二章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处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作品的独创性;作品范围的有限性;作品的可感知性;作品的可复制性。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三章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一、著作权人的概念及种类
著作权人即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1、作者
(1)自然人作者,是直接创作作品的人,是原始著作权人。
(2)非自然人作者,即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
其他著作权人,是指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二、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
我国采取这一原则,《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登记注册取得原则
3、其他取得著作权的原则
三、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著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著作人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四、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