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题目 |
第四章 常用民事诉讼程序文书 |
授课学时 |
4 |
教学目标: 掌握常用诉讼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式等文书制作知识,进一步熟识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熟悉民事诉讼流程,熟练掌握常用诉讼法律文书的制作方法和制作要求,能够根据案件事实,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文书制作知识独立制作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一审民事判决书等常用诉讼文书;通过文书制作实训,使学生能够得到较充分的法律思维训练和文书制作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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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 掌握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案件代理词、民事上诉状、民事再审申请书、一审民事判决书等常用诉讼文书的制作;熟识授权委托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提请抗诉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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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难点: 根据案件事实,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文书制作知识独立制作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等常用诉讼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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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方法和手段: 讲授与讨论,示范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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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及课外训练: 根据第二届山东省模拟法庭大赛预赛案情材料,独立制作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和民事案件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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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邓晓静、陈咏梅:《法律文书写作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2月版。 2.宁致远:《法律文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2月版。 3.马宏俊:《法律文书制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 4.陈卫东、刘计划:《法律文书写作(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 5.白彦:《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9月版。 6.熊先觉:《中国司法文书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8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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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