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7-11-09 17:52:19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区直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用于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申请对象为2018年毕业高职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求职补贴申请表(1、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必须盖章 2、必须贴照片3.必须填写学号4、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5、银行卡号必须是申请求职补贴的学生本人银行卡)。
2、享受低保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首页、2017年审验页、2017年发放登记页,如无2017年审验页和发放登记页,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现仍在享受低保的证明)。
3、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低保持证人页与本人页)。
5、申请求职补贴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卡。
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17年12月20之前各院系收齐相关材料,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乌日娜老师处。
联系电话:8262704
注:求职补贴申请表和汇总表已发QQ群共享里。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