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正式纳入锡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属康复医院在学院领导和学院各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经过多方共同努力,8月7日,锡林郭勒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式将我院纳入锡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障康复参保患者报销的及时性,更好的为其住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附属康复医院自2016年10正式运营以来,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和成熟后,向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了《锡林郭勒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等相关材料。2017年6月28日,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一行对我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中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诊疗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进行逐一核查。同时,详细询问了医院办理出入院流程、病历书写及辅助科室的诊查记录等情况。审核合格后于2017年8月3日,在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将我院正式纳入锡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属康复医院纳入到锡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后,将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的作用,让更多患者享受医保相关政策,减轻就医负担。同时,我院将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加强管理,让广大患者享受更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