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组织各部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 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学院要求,附属康复医院组织各部门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各部门负责人的认真组织下,全院职工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自学等不同方式进行学习。

康复治疗中心学习_副本.jpg

医办、护理部学习.jpg

学习中强调,要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不断提高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同做好医院医疗卫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共同繁荣进步。

通过学习,对《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目的、主要特点、重要意义、基本内容以及今后的工作任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掌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实践,要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能力的具体实效,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