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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全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院、校):

    为落实国家在职业院校实行的“双证书”制度和学院学生毕业标准,现将2017年上半年面向全院学生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院、校)按要求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一、学院各教学系(院、校)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学生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要,在切实执行自治区和学院学生毕业标准的同时,制定出本单位2017年上半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施计划,并填报〖附表〗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送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处职业技能鉴定科(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鉴定工种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变电设备检修工、电工、电焊工、机修钳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汽车维修工、锅炉操作工、锅炉设备安装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仪器仪表维修工、展览讲解员、保健按摩师、育婴员、保育员、林木种苗工、食品检验工、乳品检验工、动物检疫检验员、家畜繁殖工、草地培育工、牧草种子检验工、养老护理员、民族服饰制作、民族手工艺制作、蒙古烤全羊(蒙餐)等职业工种。

         三、鉴定报名要求

1、依据国家当前执行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所学专业就业岗位(群)的工作实际需要,选择本专业相应鉴定工种。 

2、中职生限选本专业对应的中级工(含中级)以下等级。

3、本科生、高职生限选本专业对应的高级工(含高级)以下等级。

4、各系(院、校)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学生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和顶岗实习离校时间等相关因素实际,组织适时报名工作。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将通知及已考过的成绩告知每个班全体学生,并于2017年3月15日——4月15日由各系(院、校)安排专人组织学生报名。

5、学生每报考一个职业工种,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5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纸质照片一式五张附带电子版,报考通用工种的需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考农业部225站特有工种的需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由各系(院、校)职业技能鉴定联络员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处领取并组织学生填报。

6、报名结束后,各系(院、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电子版照片、报名表及报考费(用银联卡交费),由各系(院、校)分管科(室)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一并交到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处。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财政厅(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每工种报名费20元,各工种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请与技能培训鉴定处联系。电话:8265265.

 

 

 

8455线路检测中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处

2017年3月15日

发布日期:2017-03-24作者: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