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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第一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夜校”助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效果,6月30日晚,按照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机关党总支第一支部组织“学习夜校”,全体党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

《条例》于2021年1月30日由2021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七十条,就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社会协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条例》全面系统深入贯彻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的要求,广泛发扬了民主,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实现了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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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学习,各位党员对《条例》有了进一步了解,深入认识了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了民族团结工作的理论水平,为下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家一致表示,要全身心投入党史学习教育中,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发布日期:2021-06-30作者:机关党总支第一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