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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师生服务,提高思政教师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9月28日下午,思想政治理论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教师会议,集体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宗教知识读本》,此次会议由直属党支部副书记额尔敦巴雅尔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一项长期性、重要性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学校开展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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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直属党支部副书记额尔敦巴雅尔详细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内容,并表示,希望全体思政教师能够认真学习《条例》,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以《条例》精神为指导,科学做好学生宗教各方面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为了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进一步依法管理和规范宗教事务的需求。《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明确了宗教工作的主体和职责。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巩固了思想政治理论部全体教职工对宗教政策和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思政课堂教学工作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发布日期:2021-10-05作者:思想政治理论部直属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