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科研 > 质量工程 >

我院体育系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今年8月,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以体群字[2013]86号文件授予我院体育系(锡盟民族体校)等2987个单位为“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

我院体育系成立于2009年,前身是锡盟民族体校,成立近五年来,始终履行培养民族体育人才职责,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坚持把提高锡盟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民族体育事业,普及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积极为锡林郭勒草原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发布日期:2013-11-12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