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部直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支部书记王海荣同志领学了条例的内容,并对部分章节进行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十章111条,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和其他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要认真反复学习条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将条例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继续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部直属党支部
2022年9月8日